关于申报教学质量奖的补充通知
各系(部、基地):
请还未提交2007-2008学年度教学质量奖申报表(含辅助材料)及拟申报2008-2009学年度教学质量奖的“拟参评教学质量奖申请表”的单位,于8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科,逾期不交的单位视为弃权。
具体要求参见校教【2008】18号文。
教务处
2008-7-28
2008-07-28 09:40:50
各系(部、基地):
请还未提交2007-2008学年度教学质量奖申报表(含辅助材料)及拟申报2008-2009学年度教学质量奖的“拟参评教学质量奖申请表”的单位,于8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科,逾期不交的单位视为弃权。
具体要求参见校教【2008】18号文。
教务处
200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