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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3-11-05  浏览量:   发布部门:学校门户     更多

2012-2013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要求,在学校2012-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特编制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主管理建设的范畴,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项信息公开规定,充分保障学校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建设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目前,学校已形成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学校办公室牵头主抓、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门户网站、校园广播台、校报、简报、信息公开栏和LED电子屏幕等电子或纸质载体,学校各项信息得以准确及时发布,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准确获取学校各方面的信息。

 

学校还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学校举办的重大活动,通过《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北日报》、《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等报纸,多次将学校的办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在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的同时,也有力地提升了学校的社会知名度。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法性质、办法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公文、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会议安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领导讲话等信息。

 

(3)党建工作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党委、理论宣传、党校党课、组织生活、党建研究、统一战线等信息。

 

(4)教务管理有关信息情况。包括部门机构设置、教务管理制度、专业设置、服务指南、教务动态、教务管理系统、质量监控、简报信息、各类教学用表下载等信息。

 

(5)人事管理有关信息。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动态、人事管理制度、人才需求发布、人事信息查询、学校班车线路、各类人事管理表格下载等信息。

 

(6)招生就业有关信息。包括专业介绍、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历年招生数据、考生问答、毕业生数据、招聘信息、就业政策、就业指导等信息。

 

(7)学生工作有关信息。包括校园文化、学工动态、心理咨询、团委活动等信息。

 

(8)其它有关信息。包括信息技术中心、科研处、图书馆、保卫处、学校电话查询等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

 

(9)各院(系)二级网站信息。包括10个院(系)级教学单位各自的单位概况、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管理制度、招生就业、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等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学校网站公开发布信息72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占总体的比例约为7.6%,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信息占总体的比例约为21.9%,校园文化生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55.4%,招生就业工作信息约10.8%,教改科研工作信息约3.8%,真正发挥了有效载体的作用。纸质媒介是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包括学院各类红头文件、学生手册、《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校报》、学校招生宣传资料以及《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等媒体对学校相关信息的报导。

 

学校定期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和教学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全校教职工情况通报会;利用辅导员晚点名的机会,及时将学校的重大措施决策和发生的重大事情向全校学生公开。

 

同时,通过各类简报、校园滚动信息栏、学校广播台、LED电子屏幕等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学校设立了校长接待日,建立起学校领导和学生之间直接交流和沟通的渠道。

 

3.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开

(1)招生信息的公开情况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原则。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开,通过网站、杂志及相关媒体等方式。招生简章、专业计划和介绍、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招生政策规定、答考生问、录取办法等,一并在教育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湖北教育信息网、学校校园网、学校招生信息网、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及《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等相关媒体进行了发布、刊载和公示;实事求是地公布学校名称及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

 

(2)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

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内容包括领导关怀、学校荣誉、学术交流、招生章程、招生优惠政策、专业介绍、招生计划、学子风采、获奖情况、招生问答、培养质量、校园撷英等12个章节。2013年学校计划招生本科生2520人,专科生620人,合计3140人。

 

(3)特殊类型招生情况与招生批次

学校未招收保送生,不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各一名,一律按照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特长生入围标准、高水平运动员入围标准,通过网上公示进行招生。学校本科招生在“第三批本科”批次录取,专科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批次录取,艺术本科在“艺术本科(三)”批次录取,外省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4)往年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的公开情况

学校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历年招生各省份录取分数线一览表,列表分析各省份二本投档线、三本投档线、文理科录取最高分和最低分,以供社会考生和家长在投报志愿时参考。

 

(5)招生咨询、招生监督工作的特色做法

在招生信息咨询方面,学校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和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了招生工作的申明,并进行在线咨询;招生期间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全天候专人值守,及时答复考生及家长的质疑;设立“招生咨询室”,专人接待来访咨询的社会考生及家长,对其进行面对面答疑。

 

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有效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到目前为止,学校未发生招生违规事件。

 

4.学校财务信息的公开

学校财务信息的公开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在学校网站财务处子网站上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包括财务处简介、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计划、服务指南、查询服务、财经信息等版块。

 

(1)财会信息时时更新

学校对于国内现行的财政法规和学校制订的相关财务政策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账的审批手续以及具体报账流程,在财务处子网站上得到及时更新。学校学生和教职工通过点击财务处网站,可以获知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单、各专业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处各岗位职责等相关信息,还可关联到学费的收缴进展情况,教职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及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全校各部门的经费预算分配及执行情况等。

 

(2)价格服务公开透明

财务处在新生报到之前,将各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包括本、专科生学费、双学位学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报湖北省物价收费处审批,同时分门别类将其收费报批信息在学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开,并将收费信息随新生入学通知书一同寄给学生。新老生学杂费按各自的缴费标准通过网银批扣,收费现场设有收费报批的信息公示牌,做到亮证收费,以供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3)教育经费预决算科学

学校教育经费的预算编制采用“先自报、后核总、再审拨”的方式,先由各预算部门提交下一年的预算计划,交由财务处统一审核汇总,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预算原则,根据学校资金安排,认真仔细计算各项经费指标,必要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达成需求与可能的统一。最后,财务处将经费预算向董事会报告,待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按各部门的预算指标逐项下拨,并对其进行监督。

 

学校教育经费决算编制采用“先报告、后审计、再通报”的方式。财务处按照公历自然年度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向董事会报告后,聘请社会上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经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具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在一定范围内的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以告之参会人员学校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及学校财务管理的现状。

 

(4)科研经费管理合理

学校科研经费核算管理采用“先启动,后争取,再匹配”的方式。为鼓励新型学科、重点学科结合产学研快速启动和发展,帮助青年教师在做好教学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将更多精力投入科学研究工作,学校从有限的教育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的科研基金,通过项目申报,科技处初审,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立项,所立项项目均进行充分论证后,再给予经费资助。待有一定研究基础后,鼓励教师积极争取纵向、横向的科研经费。根据到帐的科研经费数额,严格按学校科研政策采取不同比例的配额,全方位的调动了老、中、青教师的学术研究热情,发挥了团队合作精神,更好的融合了交叉学科的建设,实现学校科研经费零的突破,科研成果初见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申请。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来电来函以及新闻媒体对学校的报导等多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学校信息,确保获取信息的渠道的畅通,内容全面丰富、详实准确,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社会和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本年度共接受咨询约3900余人次。其中,当面咨询约230余人次,电话咨询约340余人次,网上咨询3390人次。接受咨询量的主要部门是招生与就业科、学校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咨询主要内容涉及招生与就业有关信息、学生成绩有关信息、学生报考四、六级等考试相关信息等。咨询中凡涉及网上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均详细告知网上查询的途径和方法。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实践。虽然学校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有所涉及,但是还不够规范,也不够系统,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学校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一)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因学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同时,学校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备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门户网站(http://www.wsyu.edu.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校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南李路22号,邮编:430064,电话:027-88426012,电子邮箱:27728895@qq.com)。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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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11-05 09:54:10

2012-2013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要求,在学校2012-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特编制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主管理建设的范畴,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项信息公开规定,充分保障学校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建设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目前,学校已形成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学校办公室牵头主抓、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门户网站、校园广播台、校报、简报、信息公开栏和LED电子屏幕等电子或纸质载体,学校各项信息得以准确及时发布,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准确获取学校各方面的信息。

 

学校还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学校举办的重大活动,通过《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北日报》、《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等报纸,多次将学校的办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在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的同时,也有力地提升了学校的社会知名度。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法性质、办法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公文、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会议安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领导讲话等信息。

 

(3)党建工作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党委、理论宣传、党校党课、组织生活、党建研究、统一战线等信息。

 

(4)教务管理有关信息情况。包括部门机构设置、教务管理制度、专业设置、服务指南、教务动态、教务管理系统、质量监控、简报信息、各类教学用表下载等信息。

 

(5)人事管理有关信息。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动态、人事管理制度、人才需求发布、人事信息查询、学校班车线路、各类人事管理表格下载等信息。

 

(6)招生就业有关信息。包括专业介绍、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历年招生数据、考生问答、毕业生数据、招聘信息、就业政策、就业指导等信息。

 

(7)学生工作有关信息。包括校园文化、学工动态、心理咨询、团委活动等信息。

 

(8)其它有关信息。包括信息技术中心、科研处、图书馆、保卫处、学校电话查询等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

 

(9)各院(系)二级网站信息。包括10个院(系)级教学单位各自的单位概况、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管理制度、招生就业、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等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学校网站公开发布信息72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占总体的比例约为7.6%,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信息占总体的比例约为21.9%,校园文化生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55.4%,招生就业工作信息约10.8%,教改科研工作信息约3.8%,真正发挥了有效载体的作用。纸质媒介是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包括学院各类红头文件、学生手册、《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校报》、学校招生宣传资料以及《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等媒体对学校相关信息的报导。

 

学校定期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和教学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全校教职工情况通报会;利用辅导员晚点名的机会,及时将学校的重大措施决策和发生的重大事情向全校学生公开。

 

同时,通过各类简报、校园滚动信息栏、学校广播台、LED电子屏幕等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学校设立了校长接待日,建立起学校领导和学生之间直接交流和沟通的渠道。

 

3.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开

(1)招生信息的公开情况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原则。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开,通过网站、杂志及相关媒体等方式。招生简章、专业计划和介绍、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招生政策规定、答考生问、录取办法等,一并在教育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湖北教育信息网、学校校园网、学校招生信息网、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及《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等相关媒体进行了发布、刊载和公示;实事求是地公布学校名称及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

 

(2)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

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内容包括领导关怀、学校荣誉、学术交流、招生章程、招生优惠政策、专业介绍、招生计划、学子风采、获奖情况、招生问答、培养质量、校园撷英等12个章节。2013年学校计划招生本科生2520人,专科生620人,合计3140人。

 

(3)特殊类型招生情况与招生批次

学校未招收保送生,不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各一名,一律按照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特长生入围标准、高水平运动员入围标准,通过网上公示进行招生。学校本科招生在“第三批本科”批次录取,专科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批次录取,艺术本科在“艺术本科(三)”批次录取,外省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4)往年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的公开情况

学校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历年招生各省份录取分数线一览表,列表分析各省份二本投档线、三本投档线、文理科录取最高分和最低分,以供社会考生和家长在投报志愿时参考。

 

(5)招生咨询、招生监督工作的特色做法

在招生信息咨询方面,学校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和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了招生工作的申明,并进行在线咨询;招生期间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全天候专人值守,及时答复考生及家长的质疑;设立“招生咨询室”,专人接待来访咨询的社会考生及家长,对其进行面对面答疑。

 

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有效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到目前为止,学校未发生招生违规事件。

 

4.学校财务信息的公开

学校财务信息的公开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在学校网站财务处子网站上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包括财务处简介、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计划、服务指南、查询服务、财经信息等版块。

 

(1)财会信息时时更新

学校对于国内现行的财政法规和学校制订的相关财务政策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账的审批手续以及具体报账流程,在财务处子网站上得到及时更新。学校学生和教职工通过点击财务处网站,可以获知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单、各专业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处各岗位职责等相关信息,还可关联到学费的收缴进展情况,教职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及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全校各部门的经费预算分配及执行情况等。

 

(2)价格服务公开透明

财务处在新生报到之前,将各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包括本、专科生学费、双学位学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报湖北省物价收费处审批,同时分门别类将其收费报批信息在学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开,并将收费信息随新生入学通知书一同寄给学生。新老生学杂费按各自的缴费标准通过网银批扣,收费现场设有收费报批的信息公示牌,做到亮证收费,以供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3)教育经费预决算科学

学校教育经费的预算编制采用“先自报、后核总、再审拨”的方式,先由各预算部门提交下一年的预算计划,交由财务处统一审核汇总,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预算原则,根据学校资金安排,认真仔细计算各项经费指标,必要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达成需求与可能的统一。最后,财务处将经费预算向董事会报告,待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按各部门的预算指标逐项下拨,并对其进行监督。

 

学校教育经费决算编制采用“先报告、后审计、再通报”的方式。财务处按照公历自然年度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向董事会报告后,聘请社会上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经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具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在一定范围内的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以告之参会人员学校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及学校财务管理的现状。

 

(4)科研经费管理合理

学校科研经费核算管理采用“先启动,后争取,再匹配”的方式。为鼓励新型学科、重点学科结合产学研快速启动和发展,帮助青年教师在做好教学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将更多精力投入科学研究工作,学校从有限的教育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的科研基金,通过项目申报,科技处初审,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立项,所立项项目均进行充分论证后,再给予经费资助。待有一定研究基础后,鼓励教师积极争取纵向、横向的科研经费。根据到帐的科研经费数额,严格按学校科研政策采取不同比例的配额,全方位的调动了老、中、青教师的学术研究热情,发挥了团队合作精神,更好的融合了交叉学科的建设,实现学校科研经费零的突破,科研成果初见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申请。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来电来函以及新闻媒体对学校的报导等多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学校信息,确保获取信息的渠道的畅通,内容全面丰富、详实准确,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社会和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本年度共接受咨询约3900余人次。其中,当面咨询约230余人次,电话咨询约340余人次,网上咨询3390人次。接受咨询量的主要部门是招生与就业科、学校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咨询主要内容涉及招生与就业有关信息、学生成绩有关信息、学生报考四、六级等考试相关信息等。咨询中凡涉及网上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均详细告知网上查询的途径和方法。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实践。虽然学校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有所涉及,但是还不够规范,也不够系统,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学校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一)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因学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同时,学校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备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门户网站(http://www.wsyu.edu.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校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南李路22号,邮编:430064,电话:027-88426012,电子邮箱:27728895@qq.com)。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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