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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院师生“12•4”法治宣传活动获点赞

更新时间:2015-12-07  浏览量:   来源:发布部门:武昌首义学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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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武昌区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武昌首义广场举行。我校新法院法学教研室主任李艳华、副主任黄新和刘琼老师带领30名2015级法学专业学生前往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今年“12•4”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武昌区十四条街均设有宣传点,首义广场湖北剧院门前为中心宣传点。

为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法治建设,增强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并运用法律知识服务社会,法学教研室的老师们提前与武昌区司法局取得联系,主动参与到“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中。

活动现场,同学们向市民分发《宪法与我》宣传手册、讲解“六五”普法成果宣传展板、普及法律知识。黄新、刘琼老师的咨询台被围得水泄不通,针对市民提出的房产遗赠、法定继承遗嘱公证等问题,她们依据法理通俗地讲解,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受到市民欢迎。

武昌区司法局普法科刘宏伟科长向记者介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弘扬宪法精神,引导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二是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非常感谢武昌首义学院师生利用专业知识参与活动,这是对社会的最大最好的奉献。希望在今后的法治活动中,多多得到学校的支持。”

 

 

记者 毛玉清

通讯员 李艳华

摄影 江伟科

编辑 子侃 赵颖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2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8426013 传真:027-884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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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院师生“12•4”法治宣传活动获点赞

2015-12-07 11: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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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武昌区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武昌首义广场举行。我校新法院法学教研室主任李艳华、副主任黄新和刘琼老师带领30名2015级法学专业学生前往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今年“12•4”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武昌区十四条街均设有宣传点,首义广场湖北剧院门前为中心宣传点。

为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法治建设,增强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并运用法律知识服务社会,法学教研室的老师们提前与武昌区司法局取得联系,主动参与到“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中。

活动现场,同学们向市民分发《宪法与我》宣传手册、讲解“六五”普法成果宣传展板、普及法律知识。黄新、刘琼老师的咨询台被围得水泄不通,针对市民提出的房产遗赠、法定继承遗嘱公证等问题,她们依据法理通俗地讲解,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受到市民欢迎。

武昌区司法局普法科刘宏伟科长向记者介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弘扬宪法精神,引导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二是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非常感谢武昌首义学院师生利用专业知识参与活动,这是对社会的最大最好的奉献。希望在今后的法治活动中,多多得到学校的支持。”

 

 

记者 毛玉清

通讯员 李艳华

摄影 江伟科

编辑 子侃 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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