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台“评建工作指导性意见”
2007年3月15日,学校按照教育工作合格评估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召开系部及职能部门评建负责人会议,下发了《关于各系(部教学基地)及职能部门做好自查、自评、自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及评建指南。
“指导性意见”指出,评建工作是我校07年的重要工作,大家要认真学习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到人;要发挥好自查、自评的诊断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通过自查自评,提高教学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自查中须突出自建,针对弱点和不足,拿出具体实施方法和措施,从而有实效性的整改;同时找出改革和创新的亮点完成自评报告。
会上,冯向东书记作了讲话。他指出:自查、自评,务必以查促建,推进工作;评建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基础建设,因此要统一认识,严格用评估指标对照检查,找出差距、制订措施、加以整改,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利用已有材料,提高工作效率;职能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尽可能为各系部收集整理材料提供方便;要认真做好03级学生的毕业工作,以及召开师资会议筹备工作。
校领导杨伦全、金国杰等参加了会议,戴人玉副校长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