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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12-06-15  浏览量:   来源:发布部门:学校门户  

5月30日,湖北省学位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发布《2012年独立学院及其转制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专业的通知》,我校正式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日前,学校公布《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针对此次出台的《细则》,记者在6月11日采访了李桂兰副校长。作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李副校长说,《细则》是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条例和实施办法,以及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李副校长指出,学校对本科毕业生的质量要求,不但不会放松,而且还要通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核心能力提炼等各方面工作,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不断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关于《细则》中将外语水平作为授予条件之一,李副校长强调,这既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也是对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英语教学改革”成果的应用。对未获大学英语四级的学生,需同时通过《大学英语4》卷面考试和口语考试。《细则》中,对通过重修(补考)获得学分累计数也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李副校长还介绍了《细则》中的一大亮点,对因课程成绩重修(补考)学分数或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学生可申请破格授予学位,如考取研究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在重大赛事中获奖、在本学科领域专业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获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学术上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其他特殊贡献等7种情况,可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者可破格授予学位。

 

《细则》同时规定,有留校察看处分记录或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言行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李副校长认为,《细则》的制定是学校因材施教、人性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也是培养特殊性人才和学术发展的需要,可以为学生营造更为宽松的学习环境。独立授予学位,是我校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必经之路,此项工作也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将使学校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工作在深层次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特色化。

 

在本学期第四次校长办公会上,学校审议通过了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名单。本届委员会由周进校长担任主席,李桂兰、王炎坤副校长担任副主席,各院系负责人和相关学科专家等11名同志为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建,标志着我校学位评定工作将在高水准的组织机构下规范运行,使我校的学位授予工作进入制度化、实质性操作阶段。

 

《细则》将从2012级本科生开始实施,2012级以前各年级本科生可参照实施细则实施。我校学生可以登录学校综合信息网查询了解《细则》的详细内容。学校2012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将于6月19日全天在模拟法庭隆重举行。

 

记者  杨成

编审  严晴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2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8426013 传真:027-884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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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2012-06-15 14:39:59

5月30日,湖北省学位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发布《2012年独立学院及其转制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专业的通知》,我校正式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日前,学校公布《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针对此次出台的《细则》,记者在6月11日采访了李桂兰副校长。作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李副校长说,《细则》是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条例和实施办法,以及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李副校长指出,学校对本科毕业生的质量要求,不但不会放松,而且还要通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核心能力提炼等各方面工作,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不断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关于《细则》中将外语水平作为授予条件之一,李副校长强调,这既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也是对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英语教学改革”成果的应用。对未获大学英语四级的学生,需同时通过《大学英语4》卷面考试和口语考试。《细则》中,对通过重修(补考)获得学分累计数也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李副校长还介绍了《细则》中的一大亮点,对因课程成绩重修(补考)学分数或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学生可申请破格授予学位,如考取研究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在重大赛事中获奖、在本学科领域专业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获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学术上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其他特殊贡献等7种情况,可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者可破格授予学位。

 

《细则》同时规定,有留校察看处分记录或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言行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李副校长认为,《细则》的制定是学校因材施教、人性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也是培养特殊性人才和学术发展的需要,可以为学生营造更为宽松的学习环境。独立授予学位,是我校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必经之路,此项工作也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将使学校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工作在深层次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特色化。

 

在本学期第四次校长办公会上,学校审议通过了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名单。本届委员会由周进校长担任主席,李桂兰、王炎坤副校长担任副主席,各院系负责人和相关学科专家等11名同志为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建,标志着我校学位评定工作将在高水准的组织机构下规范运行,使我校的学位授予工作进入制度化、实质性操作阶段。

 

《细则》将从2012级本科生开始实施,2012级以前各年级本科生可参照实施细则实施。我校学生可以登录学校综合信息网查询了解《细则》的详细内容。学校2012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将于6月19日全天在模拟法庭隆重举行。

 

记者  杨成

编审  严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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