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部分高校搞“特别福利”减免教职工子女学费
长江日报六月一日讯 高考在即,记者昨日了解到,在高校教职工的各种福利中,减免子女到校就读的学费也登上“榜单”。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规定,凡该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前去就读,学费可减免50%(其他费用按规定缴纳)。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也出台政策,教职工子女前去就读,学费优惠30%。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副院长陈思中昨日介绍,该校创办初期曾出台类似政策,但仅限减免20%学费,“作用有限”。
记者了解到,高校把减免子女学费纳入教职工福利的,并不局限于民办高校。教育部所辖某高校规定,教职工子女就读可减免20%学费。
省外多所高校也都有类似政策,减免幅度从20%至100%不等。
为将这一福利“合法化”,某知名大学的教师专门向工会提出提案,希望学校对教职工子女给予学费减半。
据悉,“鼓励教职工教育子女成才”、“给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为减轻教职工经济负担”、“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等,是一些高校实施这一福利政策的理由。
高等教育问题研究专家、武汉大学高教所副所长胥青山教授认为,民办高校这样做无可厚非;但用纳税人的钱办起来的公办高校这样做,“就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腐败,有违教育公平”。
见习记者 朱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