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独立学院可申请自授学士学位
我们也可以拿到“自授学位”了
长江日报讯 考进一所“三本”独立学院,毕业时却发“一本”名校的学位证书,一直以来被诟病为对凭高分考进名校的学生不公平。今年起,这一现象将成为历史,包括湖北在内的全国各地独立学院都将给毕业生自授学位。昨日,湖北省学位办公布了《湖北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我省独立学院可向省学位办申请自授学士学位,经审核合格的院校今年自授学士学位。
据统计,在我省,包括刚刚独立的4所民办院校,该政策所涉院校为31所(其中27所为独立学院),所涉在校生30万名左右,占全省普通本科、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4左右。
此次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对象,包括我省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的独立学院及其转制学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有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专业。评估内容包括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5项评估指标以及16项二级指标、46项三级指标,三级指标中有16项重要指标。
评审委员会先要对独立学院的办学资格进行审查。对于没有通过审查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对于通过审查的,再进行自评,在规定时间内向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最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网上公示情况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负责审定。
据了解,从
当年,全国300多所独立学院都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不再颁发母体高校的学位证书,符合条件者毕业时一律授予独立学院学位证书。
此前,省学位办于
独立学院享名校证书“最后晚餐”
上世纪末,在高校扩招的大背景下,全国陆续出现了民营资本与名校合办的独立学院,在汉8所部委属高校办有11所独立学院。
按照教育部要求,2008年秋季起招收的学生,其学位由独立学院自授。今年将是这届学生的毕业年。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2011年与该校学生面对面交流时表示,2012年起不会再向武昌分校和文华学院的学生发放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08年之前,独立学院招收的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所发学位都是其背后依托的公办名牌大学的学位。这种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由名校颁发学位证书,是最后一拨。
有关专家指出,“独立”是独立学院走向成熟后的必然选择,依托母体高校难以体现自我价值。但独立学院能否“独立”,办学条件是否达到普通本科高校设置标准很关键。
记者魏娜 通讯员梁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