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暖心救助丝光椋鸟 以青春担当守护生态家园

4月16日下午,嘉鱼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我校嘉鱼教学改革基地,接走新闻与文法学院汉语言文学2501班陈华强救助的一只丝光椋鸟,并将其送往专业机构进行进一步救治。丝光椋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
当日清晨6时许,陈华强在8号宿舍楼下发现一只状态异常的小鸟。该鸟蜷缩在地面角落,羽翼无力下垂,无法正常飞行,精神萎靡,且无明显外伤。为防止小鸟受到过往行人和车辆的惊扰,以及流浪动物的伤害,陈华强第一时间用干净纸巾轻轻将小鸟托起,送至宿管阿姨处妥善安置,同时联系辅导员马黎黎说明相关情况。
马黎黎接到消息后,迅速向嘉鱼教学改革基地负责人汇报情况,并与嘉鱼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沟通救助事宜。14时30分,保护站的动物专家及工作人员抵达学校,经过专业鉴定,确认该小鸟为丝光椋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禁止私自捕捉、饲养。
现场,保护站工作人员结合此次救助事件,向在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丝光椋鸟的物种特性、生活习性等相关知识,科普了野生动物救助的正确流程和注意事项,引导同学们树立科学的生态保护意识,自觉守护野生动物。
陈华强在此次救助过程中,展现出的爱心、责任感以及较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得到了学院充分肯定,其事迹已被列为班级先进典型。该举动不仅彰显了首义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更体现了当代青年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自觉守护自然生命的青春担当,为全校师生树立了文明榜样。
教工通讯员 易轩
记者 郑帅
编辑 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