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下安全责任状 “四有机制”变通畅
近日,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此举是为进一步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切实将平安校园建设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以此强化安全稳定的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目标管理。
自2003年起,学校即开始在每年年终与各二级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二级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要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知法、守法和防范意识,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群体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各二级单位要拟定消防工作计划、措施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重点部位须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紧急疏散演练。
6年来,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将安全管理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学校日常工作中,形成“工作有人抓、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督、事情有人办”的工作机制,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校园构建了一张整体的安全防护网,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群防群治。
特约记者 曹希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