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同志喜获“2010年度社会保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日,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对2010年度全区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提出表彰。我校学生处陈琳同志荣获“社会保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洪山区40余所大中专院校中仅3人获此荣誉。
2009年以来,学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学生社会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全校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校参保学生为12556人,参保率达97.9%。
为确实做好大学生医保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戴人玉副校长为组长,财务处、学生处、校医院部门负责人和各系总支副书记为组员的大学生医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医保工作的联系、组织和协调等各环节工作。此外,为营造全体同学关注医保、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学校充分利用周讲评、主题班会、网络平台、宣传栏等载体,多角度的宣传大学生医保政策,使学生们真正了解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在校大学生学会关爱自身、感恩国家、回报社会。
据悉,决议还授予洪山区财政局等8家单位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珞南街劳动保障服务所等9家单位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张家湾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为“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张伟等50名同志社会保险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