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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课堂搬进审判法庭

——记录新法院2016级法学中院之行

更新时间:2017-05-08  浏览量:   来源:发布部门:武昌首义学院  

4月28日上午,新闻与法学学院法学教研室组织2016级法学学生前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广埠屯珞珈电脑城杀人案的审理。该案件在刑事审判法庭第一号法庭进行公开审理。

据悉,该案是武汉市近十年来最大的一起恶性刑事案件,所引起的社会轰动效应巨大。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次案件的审理也是相当严肃和谨慎。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庭审在举证环节中还引入了模糊作证,电子证据、视频证据等当庭出示的新型审判方式。按照司法程序,首先被告人被传上庭,公诉人向审判长控诉其罪行。接着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询问、被告方对辩护人进行辩护。审判长对案子进行有绪的审理,同学们也严肃认真地听审。

临近中午12点,案子的审理进入尾声,同学们也迫不及待的跟黄新老师展开了讨论,表达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和此刻的心情。其中法学1601班的富煜同学激动地说到:“我这次感受最深的就是法律的公平公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告人的罪行实在令人发指。”法学1602班的王露同学意犹未尽地说到:“很感谢老师给我们这次宝贵的庭审经历,今天的实践课程亲身体验法律审判程序和法庭辩护知识,这让我更加坚定了努力学习法律的信念,以后也会多多关注身边发生的事,用法律的角度看问题。”

作为此次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人、新法院法学教研室副主任黄新老师接受记者采访。她介绍,这是第一次带领同学们参与武汉市重大案情的刑事类审判活动,对于法学学生此次中院之行具有重大意义。最后,她动情的说道:“我希望通过亲身体验庭审过程,让学生们感受到真实的审判程序,领略到法律威严以及法律给社会带来的震慑效应,使同学们真正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记者 刘惠芳 毛玉清

通讯员 黄新

编辑 赵颖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2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8426013 传真:027-884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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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课堂搬进审判法庭

2017-05-08 17:29:54

4月28日上午,新闻与法学学院法学教研室组织2016级法学学生前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广埠屯珞珈电脑城杀人案的审理。该案件在刑事审判法庭第一号法庭进行公开审理。

据悉,该案是武汉市近十年来最大的一起恶性刑事案件,所引起的社会轰动效应巨大。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次案件的审理也是相当严肃和谨慎。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庭审在举证环节中还引入了模糊作证,电子证据、视频证据等当庭出示的新型审判方式。按照司法程序,首先被告人被传上庭,公诉人向审判长控诉其罪行。接着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询问、被告方对辩护人进行辩护。审判长对案子进行有绪的审理,同学们也严肃认真地听审。

临近中午12点,案子的审理进入尾声,同学们也迫不及待的跟黄新老师展开了讨论,表达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和此刻的心情。其中法学1601班的富煜同学激动地说到:“我这次感受最深的就是法律的公平公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告人的罪行实在令人发指。”法学1602班的王露同学意犹未尽地说到:“很感谢老师给我们这次宝贵的庭审经历,今天的实践课程亲身体验法律审判程序和法庭辩护知识,这让我更加坚定了努力学习法律的信念,以后也会多多关注身边发生的事,用法律的角度看问题。”

作为此次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人、新法院法学教研室副主任黄新老师接受记者采访。她介绍,这是第一次带领同学们参与武汉市重大案情的刑事类审判活动,对于法学学生此次中院之行具有重大意义。最后,她动情的说道:“我希望通过亲身体验庭审过程,让学生们感受到真实的审判程序,领略到法律威严以及法律给社会带来的震慑效应,使同学们真正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记者 刘惠芳 毛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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