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院布置教师学年度考核工作
9月3日下午,经济管理学院召开新学期工作布置会,公布学院教师学年度考核办法。院长邓明然教授主持会议,院长助理李林副教授向教职工解读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李林副教授首先介绍了学院制定教师学年度考核办法的目的和原则。考核办法以“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实现教学与科研齐鸣,促进教师对个人教学、科研工作的评价和反思,有利于学院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教师工作”为目的,以“立足实际、科学引导,正负激励相结合,正为主、负为辅,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全面整体衡量、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考核对象为学年度在岗的专职教师(退休返聘教师除外)。
考核指标包括教学和科研两个方面。教学考核指标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检查、教学竞赛奖励等9大系列;科研考核指标包括教研科研项目、教育质量工程、论文著作等3大系列。教师在整个学年度完成基本工作量,计100分,按照学年度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学年度结束时计分排名。考核排名与学校学年度考核、优秀教师评选、教师教学绩效奖金等级等挂钩。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评优秀的教师在教学科研项目申报、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推荐。
最后,邓明然教授对本次工作布置会做了总结。他说,教师学年度考核指标是有导向性的,各位教师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学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心要注意“哪些该为,哪些不该为”。学年度结束时回顾工作情况,制定新的个人发展规划,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研科研水平,加速个人全面发展。
记者 王静
通讯员 张敏
编审 赵颖